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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小談《史記‧刺客列傳》的曹沬〉



一、曹沬事蹟


《史記‧刺客列傳》原文:


曹沫者,魯人也,以勇力事魯莊公。莊公好力。曹沫為魯將,與齊戰,三敗北。魯莊公懼,乃獻遂邑之地以和,復以為將。


齊桓公許與魯會于柯而盟。桓公與莊公既盟於壇上,曹沫執匕首劫齊桓公,桓公左右莫敢動,而問曰:"子將何欲?"曹沫曰:"齊彊魯弱,而大國侵魯亦甚矣。今魯城壞即壓齊境,君其圖之。"桓公乃許盡歸魯之侵地。既已言,曹沫投其匕首,下壇,北面就群臣之位,顏色不變,辭令如故。桓公怒,欲倍其約。管仲曰:"不 可。夫貪小利以自快,棄信於諸侯,失天下之援,不如與之。"於是桓公乃遂割魯侵地,曹沫三戰所亡地盡復予魯。



二、小談曹沬


曹沬之事,先是魯莊公在其三敗之後,「猶復以為將」。作為一個領導者,能有這種肚量,也真的是不簡單。或許魯莊公喜好勇力,不忍心讓曹沬因而去職,這有點像今天的政府官員,犯了什麼錯誤,卻還有官可以當一樣。


然而,曹沬不同之處是在於,先有魯莊公的「知」,後面才有曹沬的「報」。史公用了一個「猶」字,不難反推當日曹沬所受到的責難。


為了回報知遇之恩,在齊、魯兩國的會面上,曹沬下定決心要孤注一擲:劫持齊桓公,索回失地。打一開始,他並不期待計謀一定成功,更沒有想過要全身而退。試想,在那樣的國際會議場合,用長劍劫持他國之君,下場自然是必死無疑。明知必死仍然為之,這樣的勇氣是很不容易的。整個行動,就是為了要感激莊公知遇之恩而已。


有了必死的覺悟,曹沬才能在事後談笑自若,彷彿什麼事都沒發生過。這是重點所在,曹沬之事能得到管仲與桓公的成全,固然是當日盟主重視信諾的風氣所致,但在一個看開死生的人而言,都已經報恩踐義了,個人死活早就不在其關心之列。老子說「聖人外其身而身存,後其身而身先」,大概就是這樣吧

 

讀著文章,想像曹沬的神情,那是很令人感動的。上司如此有力的知人與支持,屬下當然能如此全力付出(連性命都可以用上),這是莊公與曹沬君臣不同於今日政府官員的地方。想讓「士為知己者死,女為悅己者容」,還請拿出誠意與真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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