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乙未入秋有感略書〉

 

   最近偶爾會想:是不是,也該到了一個可以不再以某些人、事為憤恨範圍或目標的年紀了?例如「你」的事情?這問題,問了幾次,想了又想,我還是這麼回答自己:

 

     人還活著的一天,路還要走,人要前進,但該算的帳,總有一天自然要算清!

 

   人生諸多問題中,家裡難念的經厚厚一本,其中有一樣,便是這孝字。百善孝為先,然孝字之行,有大小,更有真愚。例如,在《史記‧晉世家》讀了這麼一段文字,其云:

 

   獻公私謂驪姬曰:「吾欲廢太子,以奚齊代之。」驪姬泣曰:「太子之立,諸侯皆已知之,而數將兵,百姓附之,柰何以賤妾之故廢適立庶?君必行之,妾自殺也。」驪姬詳譽太子,而陰令人譖惡太子,而欲立其子

  二十一年,驪姬謂太子曰:「君夢見齊姜,太子速祭曲沃,歸釐於君。」太子於是祭其母齊姜於曲沃,上其薦胙於獻公。獻公時出獵,置胙於宮中。驪姬使人置毒藥胙中。居二日,獻公從獵來還,宰人上胙獻公,獻公欲饗之。驪姬從旁止之,曰:「胙所從來遠,宜試之。」祭地,地墳;與犬,犬死;與小臣,小臣死。

   驪姬泣曰:「太子何忍也!父而欲弑代之,況他人乎?且君老矣,旦暮之人,曾不能待而欲弑之!」謂獻公曰:「太子所以然者,不過以妾及奚齊之故。妾原子母辟之他國,若早自殺,毋徒使母子為太子所魚肉也。始君欲廢之,妾猶恨之;至於今,妾殊自失於此。」

   太子聞之,奔新城。獻公怒,乃誅其傅杜原款。或謂太子曰:「為此藥者乃驪姬也,太子何不自辭明之?」太子曰:「吾君老矣,非驪姬,寢不安,食不甘。即辭之,君且怒之。不可。」或謂太子曰:「可奔他國。」太子曰:「被此惡名以出,人誰內我? 我自殺耳。」十二月戊申,申生自殺於新城。

 

眼尖者皆知,這是晉太子申生自殺之事。驪姬之惡,乃千古來後母通常之惡,不叫人意外。不是之父母,未嘗沒有,親生父母亦然。然而,申生卻因其父親沒了驪姬便會食不知味、睡不著覺,以此而背負惡名自殺。細思之,則覺惋惜。

 

   再對照至《韓詩外傳卷八》:

 

曾子有過,曾晢引杖擊之,仆地(倒地昏厥之意),有間,乃蘇(甦醒),起曰:「先生得無病乎?」魯人賢曾子,以告夫子。夫子告門人:「參來,勿內也。」曾參自以無罪,使人謝孔子,孔子曰:「汝不聞:昔者、舜為人子乎?小箠(輕微的鞭打)則待笞,大杖(重杖)則逃。索而使之,未嘗不在側;索而殺之,未嘗可得。今汝委身以待暴怒,拱立不去,殺身以陷父不義,其不孝孰大焉?

 

孔子並未教人愚孝,父母也是人,亦有錯誤之可能。人性之缺失,在權力與金錢面前,更是明顯。〈李斯列傳〉談到扶蘇之死,卻也是異曲同工,死的都是不該死的,該死的當下卻沒死。每每讀之,慨然不已。試想,收到所謂詔書,便只是留下一句「父而賜子死,尚安復請」,就這樣放棄自己的生命。連忍辱負重都不去嘗試,就自認已披惡名,必然無人肯認同他。我想,申生與扶蘇,大概可以當愚孝拍檔了吧!

 

      再看〈伍子胥列傳〉,當子胥逃亡之時,縱然平王懸賞高額獎金要捉拿之,卻也仍有不知名漁父願意協助伍員亡命。此中原因者何?君王之惡,又豈能瞞盡天下之眼?父母之惡如武姜之欲推翻莊公,當日全國上下,又豈有人不知?我始終相信,共叔段事件之後,莊公與武姜之母子情早已灰飛,會於地下泉水之事,不過是做個樣子對外交代而已。權力與利益破壞的情感,早已回不來,又豈是表面粉飾一下便能擺平的?

 

   於此,便要對照重耳與伍員,此二人方為真孝之人。重耳清楚是邪惡後母搞的鬼,故不送死。伍奢明知必死,雖赴死而仍圖生機,非真愚也。伍員清楚知道父親召令乃 平王之餌,故不應。日後,能存血脈、延家世者,不就是他們嗎?若再將先前論述過的鄭莊公之事蹟合看,不就更能明白,莊子說「孝子不諛其親,忠臣不諂其 君」,意義自然彰顯在其中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甚麼是孝順?唯唯諾諾,只是順從,當然不是。偽善之孝,百千萬種,然最惡劣者,當是極盡阿諛奉承之能事,惟利是圖、惟權是倚者!孝字背後,有經有權,又豈是人人答案皆相同?孝順沒有公式的,惟心能感知,時間驗之。

 

   是故,他人孝或不孝,卻又干卿底事?眼皮底下,你沒見著的事,他們不說,你恐怕也不知道。君不見秦贏政之母,可以為了一個嫪毒而欲發動政變,殺害其子。甚麼是孝?還真有得想啊!

 

   回到上面的問題,在生命中,經歷過那些狗屁倒灶、天地不應、眾人誤會的事情後,大概也沒甚麼好讓人大驚小怪了。痛苦、低潮、難過是難免要經歷的,但可別妄想拿「你」那套來呼攏我,妄想一切事情就這樣過去,可以一笑泯恩仇,別傻了!始作俑者,豈不是「你」?騙得了別人,卻騙不過自己的。

   我這平凡人生,沒什麼可歌可泣的大事件,但好歹也走過那段神佛不應的日子。一路忍過來,讓我學會很多事情。早晚有那麼一天,我所有體悟到的、學會的,一定會強烈「反饋」到「你」那裏。

所以,答案出來了,便是:

沒有以德報怨這種事,只有「以直報怨、等價對償」!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毘沙門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