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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關於「死刑」的隨想〉

 

太史公在《史記‧刺客列傳》云:

 

孔子曰:「導之以政,齊之以刑,民免而無恥。導之以德,齊之以禮,有恥且格。」老氏稱:「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無德。法令滋章,盜賊多有。」太史公曰:信哉是言也!法令者治之具,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。昔天下之網嘗密矣,然姦偽萌起,其極也,上下相遁,至於不振。當是之時,吏治若救火揚沸,非武健嚴酷,惡能勝其任而愉快乎!言道德者,溺其職矣。故曰「聽訟,吾猶人也,必也使無訟乎」。「下士聞道大笑之」。非虛言也。漢興,破觚而為圜,斲雕而為樸,網漏於吞舟之魚,而吏治烝烝,不至於姦,黎民艾安。由是觀之,在彼不在此。

 

三國時蜀漢的諸葛亮,也是法家治國,但孔明先生待人誠懇、嚴而公平,故人人皆樂於接受。最近死刑的問題,眾人議論紛紛,各有高見。然死罪之判,自當慎重;死罪之有,必有其原。若憾事已成,再多的追悔、怨憤無益。就被害者家屬而言,早就是哀痛已極,再多的賠償與道歉也喚不回死者,爭取死刑的判決,只是為了討一個公道;若看加害人這邊的家屬,無論是否真心感到抱歉,盡力營救迴護之行為亦是「子為父隱,父為子隱」。

 

兩邊所為者,無所謂是非對錯。個人所想到者,是如何在事前盡力阻卻未來可能的遺憾發生。已經發生的事,該如何處理就當如何,與其爭論死刑存廢與否,不如一同思考這社會上充斥的功利心態、升學制度,是如何抹煞我們的人性?我們的社會制度,是不是將我們的同理心給磨滅殆盡?

 

孔子不也強調「導之以德」的重要性?德的背後,正是仁心的自覺,仁心的自覺正是藉由深入觀察思考、親身體會,展現人心中獨有的善良與自覺,輔以由義所生的判斷與自制,展現出身而為人的可貴及尊嚴所在。我想,從教育與社會制度上著手改良,才是根本的辦法。純就死刑存廢爭論,縱有必要,但恐費力多而成效少,意義不大就是了。

 

自我的仁心覺醒(不是「仁丹」),真的比什麼法規制度都實在。生而為人,種種衝突,所在難免。只是,在爭執或苦惱之極時,能在下重手前,先想想「這樣做,對嗎?」如同聖嚴法師說的,「多想幾分鐘,你可以不必自殺」;同樣地,「多想一會,你可以不必殺人」。對天地間所有生命的尊重,是人們該有的自我修練。

 

實地體驗某些事後,人如果不能發自內心,再完善的管理防範措施都是枉然。個人愚見,小書於此,如有冒犯,還請見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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