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讀《責任與判斷》小感:其之一〉

 

自從兩、三年前在《中國時報》林博文先生專欄上認識「邪惡的庸常化」後,直至前陣子才入手漢娜‧顎蘭的《責任與判斷》、《極權主義的興起》。兩者之中,又因前書的厚度較薄,便於隨身攜帶,故先行讀之,讀之而有小感,略書於此。

 

現下讀至該書第二章〈若干道德哲學問題〉,此中談及道德之根本性,字字珠璣,處處皆令人驚喜讚嘆,竟不知如何下筆,如何摘取重點。然則閱讀過程之中,每有所感皆能反餽至對儒家哲學的相互輝映,不僅更幫助筆者體會何謂仁?何謂義?也更能清楚地掌握過去閱讀村上春樹小說(如《地下鐵事件》、《約束的場所》、《1Q84》…等)及《第三帝國興亡史》背後更深層的含意。

 

且看該書第一一八頁有云:

 

道德行為主要似乎有賴於人和自己的交流。他必不能為了個人的好處而讓自己成為例外,進而和自我產生矛盾,他不能將自己放在會令他鄙視自己的位置。從道德角度而言,這應該就足以使他不只能夠分辨是非,也能夠行正而不妄為。

 

該書一一九頁漂亮地引用西哲康德《實踐理性批判》中一段文字,其云:

 

有兩件事,我們愈經常而穩定地加以思考,就愈令吾心充滿常新而愈增的傾慕與崇敬:在我們頂上的滿天星斗,以及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……前者無盡多個世界的觀點,可以說消滅了我作為一個動物性造物的重要性。……相反地,後者無盡地提高我的價值,因我的人格而具有的智慧體的價值,在其中,道德法則揭顯了一個獨立於所有動物性、甚至整個感官世界的生命。

 

顎蘭引用康德之說,亦在強調人的自尊,也道出宗教若於最終之處不能轉向自我,並以之為最終準則,同樣無法形構出其普世價值。說穿了,就是坐不著船亦摸不著方向。如是說法,在《金剛經》中亦可見,如其云:

 

如來常說:「汝等比丘,知我說法,如筏喻者,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。」

 

用這樣的觀點,再去觀賞《獨角獸鋼彈》劇中的對話,便更能理解何謂「透過恢復身而為人獨有的自律與善良,進而找回人的尊嚴」。這是孔子、老子等先秦儒、道前賢一直要告訴我們的常青訊息。身而為人,要依賴的是自己內心之善與勇氣,而非依賴神佛、鬼怪!

 

用之於日常生活,則是面對所謂「上級對齒輪之壓迫」時,身為人的你我,能否有勇氣去拒絕配合那些惡行。顎蘭所指陳之納粹德國之道德崩潰,在戰國晚期屈原「眾人皆醉我獨醒」之語中,豈不能見之?時空雖異,其所思辨、所堅持者皆同。孔子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之仁,「擇善而固執之」之義,不正是建立在那種堅持人的良知、堅持維護尊嚴、堅持對得起自己良心的「叛逆」之上嗎?

 

小小感想,書之於此。疏漏遺缺,見笑各方。謹陳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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