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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論人間愉快〉

 

什麼是人間愉快?這問題,於我而言,可謂是一言難盡。何以如是說?人生歷練累積多了之後,實在是很難說呢。要而言之,大抵一苦之後,繼以一樂,如是矣!

 

小時候,愉快是能看自己喜歡的書、看不完的動漫畫、自由自在地組裝模型。為了那短暫的愉快,學校發生的一切,沒有興趣的科目,望之儼然的老師,我學著盡可能去適應。因為,放學後、補完習的時間,總會有自己沉澱的時候。

 

年紀漸長後,才知現實人間的種種,多是苦難增加,平靜與安祥則更顯可貴。苦難者何?不妨引用戴東原先生之語,最能讓人明白了,其云:

 

尊者以理責卑,長者以理責幼,貴者以理責賤,雖失謂之順;卑者、幼者、賤者以理爭之,雖得謂之逆。於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、天下所同欲,達之於上,上以理責其下,而在下之罪,人人不勝指數。人死於法,猶有憐之者,死於理,其誰憐之!

 

人間之中,人情可多了,多到無所不在、無所不包。然而,人情之後,又剩下了甚麼?以理為名,恣行所欲。苟不順其欲,就說是無情冷血。人間之重,重之若是,悲矣。禮教吃人,以理啗之,以己之私心吞之。人間,好重,也很痛!

 

最近的社會,也不是讓人很愉快。舉目望去,盡是人欺人,惡欺善,上淩下;懂法律的,欺負不懂法律的;有權位者,欺負沒有權位者;有錢的,凌弱沒錢的,這又愉快甚麼了?或有人說:是他們自己自甘處於弱勢,怪得了誰?這,真的,真的,真的好個人間啊!

 

這樣的人間,自己也好,別人也好,似乎都被一種無以言喻的沉悶拉進其中,都被那種無力的絕望感包圍住。這樣的感受,似乎也只好當作是人間愉快的過程,只是──還要忍多久?在走過痛苦的過程中,又有幾人能撐到最後,去享受那份應得的平靜和愉快?

 

人說:「十年河東,十年河西」,時勢會輪轉。可我怎總見那善良的人,辛苦了一輩子,卻盼不到那痛苦過後之愉快?為何我總看到善於迎風起舞的傢伙,在檯面上呼風喚雨,好不得意?人間,真的愉快嗎?

 

再回頭看看自己,十多年下來,人情世故的傷,那樣的痛,又是怎樣刻在記憶的石碑上?人用十年磨一劍,我用十年磨此心。自覺之後,惟妙一心,努力地活下去,用清楚的心與眼,看那些傢伙最後的下場,此不亦樂乎?

 

活下去!直到痛苦過後之平靜降臨,那才叫人間愉快,不是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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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毘沙門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