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偶讀《史記‧游俠列傳》有感〉

 

一、前言

 

某日再讀太史公〈游俠列傳〉有感,寥寥數語,附於原文之後,以抒己見。

 

游俠,就社會穩定角度而言,實是穩定力量之一環,然其只能在暗處低調、自隱無名,謹守相當之分寸,不可踰矩。在一定程度下,他們與官府、法令相對稱,各自分工、安定社會運作。以朱家營救季布一事,略可推知當日若無游俠之救急,季布不是北走匈奴,便是南入於越。以其智力,必有危害漢朝邊境安定之虞,故游俠在社會安定上,自有其作用。

 

在〈曹相國世家〉裡,曹參深知此點,故對其繼任者點出齊國之政,要注意「獄與市」。自戰國以降,俠,從墨者與貴族(戰國四公子),逐漸轉變成民間的游俠。這些個體的游俠,以其資本、人際網絡瞻振窘急,累積出更高的威望與人脈,從而左右地方乃至天下大勢(如劇孟)。然則,在法家中央集權的再次伸張下(以七國之亂為分界),這些個體游俠,善終者漸少,而如郭解般遭到族誅者,卻是日益增加。

 

儘管西漢政府運用以文亂法之「儒」及「酷吏」,嚴加打擊游俠,並將豪族加以遷徙,但地方勢力仍然存在,甚且演變至後來,成了地方世家大族,開豪族割據一方之先聲。時至東漢光武,不僅依附地方大族起事,乃至政治運作盡是受制於豪族(直至唐末黃巢之亂後,世家豪族始衰),終至國家傾覆、分裂。時至今日,兩岸華人社會,是否又有走回此一風氣之傾向呢?或可稍稍深思之。此為過份延伸之後話,暫且休提。

 

二、〈遊俠列傳〉原文

 

該傳原文如下(文章頗長,請慢慢細讀),其云:

 

韓子曰:「儒以文亂法,而俠以武犯禁」二者皆譏,而學士多稱於世云。至如以術取宰相卿大夫,輔翼其世主,功名俱著於春秋,固無可言者。及若季次、原憲,閭巷人也,讀書懷獨行君子之德,義不苟合當世,當世亦笑之。故季次、原憲終身空室蓬戶,褐衣疏食不厭。死而已四百餘年,而弟子志之不倦。今遊俠,其行雖不軌於正義,然其言必信,其行必果,已諾必誠,不愛其軀,赴士之阸困,既已存亡死生矣,而不矜其能,羞伐其德,蓋亦有足多者焉。

 

且緩急,人之所時有也。太史公曰:昔者虞舜窘於井廩,伊尹負於鼎俎,傅說匿於傅險,呂尚困於棘津,夷吾桎梏,百里飯牛,仲尼畏匡,菜色陳、蔡。此皆學士所謂有道仁人也,猶然遭此菑,況以中材而涉亂世之末流乎?其遇害何可勝道哉!

 

鄙人有言曰:「何知仁義,已饗其利者為有德。」故伯夷丑周,餓死首陽山,而文武不以其故貶王;跖、蹻暴戾,其徒誦義無窮。由此觀之,「竊鉤者誅,竊國者侯,侯之門仁義存」,非虛言也。

 

今拘學或抱咫尺之義,久孤於世,豈若卑論儕俗,與世沈浮而取榮名哉!而布衣之徒,設取予然諾,千里誦義,為死不顧世,此亦有所長,非苟而已也。故士窮窘而得委命,此豈非人之所謂賢豪閒者邪?誠使鄉曲之俠,與季次、原憲比權量力,效功於當世,不同日而論矣。要以功見言信,俠客之義又曷可少哉!

 

古布衣之俠,靡得而聞已。近世延陵、孟嘗、春申、平原、信陵之徒,皆因王者親屬,藉於有土卿相之富厚,招天下賢者,顯名諸侯,不可謂不賢者矣。比如順風而呼,聲非加疾,其埶激也。至如閭巷之俠,修行砥名,聲施於天下,莫不稱賢,是為難耳。然儒、墨皆排擯不載。自秦以前,匹夫之俠,湮滅不見,余甚恨之。以余所聞,漢興有朱家、田仲、王公、劇孟、郭解之徒,雖時捍當世之文網,然其私義廉潔退讓,有足稱者。名不虛立,士不虛附。至如朋黨宗彊比周,設財役貧,豪暴侵淩孤弱,恣欲自快,遊俠亦醜之。余悲世俗不察其意,而猥以朱家、郭解等令與暴豪之徒同類而共笑之也。

 

魯朱家者,與高祖同時。魯人皆以儒教,而朱家用俠聞。所藏活豪士以百數,其餘庸人不可勝言。然終不伐其能,歆其德,諸所嘗施,唯恐見之。振人不贍,先從貧賤始。家無餘財,衣不完采,食不重味,乘不過軥牛[1]。專趨人之急,甚己之私。既陰脫季布將軍之阸,及布尊貴,終身不見也[2]。自關以東,莫不延頸願交焉。

 

楚田仲以俠聞,喜劍,父事朱家,自以為行弗及。田仲已死,而雒陽有劇孟。周人以商賈為資,而劇孟以任俠顯諸侯。吳楚反時,條侯為太尉,乘傳車將至河南,得劇孟,喜曰:「吳楚舉大事而不求孟,吾知其無能為已矣。」天下騷動,宰相得之若得一敵國云。劇孟行大類朱家,而好博,多少年之戲。然劇孟母死,自遠方送喪 蓋千乘。及劇孟死,家無餘十金之財。而符離人王孟亦以俠稱江淮之閒。

 

是時濟南瞷氏、陳周庸亦以豪聞,景帝聞之,使使盡誅此屬。其後代諸白、梁韓無辟、陽翟薛兄、陜韓孺紛紛復出焉。

 

郭解,軹人也,字翁伯,善相人者許負外孫也。解父以任俠,孝文時誅死。解為人短小精悍,不飲酒。少時陰賊,慨不快意,身所殺甚眾。以軀借交報仇,藏命作奸,剽攻不休,及鑄錢掘冢,固不可勝數。適有天幸,窘急常得脫,若遇赦。及解年長,更折節為儉,以德報怨,厚施而薄望。然其自喜為俠益甚。既已振人之命,不矜其功,其陰賊著於心,卒發於睚眥如故云。而少年慕其行,亦輒為報仇,不使知也。

 

解姊子負解之勢,與人飲,使之嚼。非其任,彊必灌之。人怒,拔刀刺殺解姊子,亡去。解姊怒曰:「以翁伯之義,人殺吾子,賊不得。」棄其屍於道,弗葬,欲以辱解。解使人微知賊處。賊窘自歸,具以實告解。解曰:「公殺之固當,吾兒不直。」遂去其賊,罪其姊子,乃收而葬之。諸公聞之,皆多解之義,益附焉。

 

解出入,人皆避之。有一人獨箕倨視之,解遣人問其名姓。客欲殺之。解曰:「居邑屋至不見敬,是吾德不修也,彼何罪!」乃陰屬尉史曰:「是人,吾所急也,至踐更時脫之。」每至踐更,數過,吏弗求。怪之,問其故,乃解使脫之。箕踞者乃肉袒謝罪。少年聞之,愈益慕解之行。

 

雒陽人有相仇者,邑中賢豪居閒者以十數,終不聽。客乃見郭解。解夜見仇家,仇家曲聽解。解乃謂仇家曰:「吾聞雒陽諸公在此閒,多不聽者。今子幸而聽解,解柰何乃從他縣奪人邑中賢大夫權乎!」乃夜去,不使人知,曰:「且無用,待我去,令雒陽豪居其閒,乃聽之。」

 

解執恭敬,不敢乘車入其縣廷。之旁郡國,為人請求事,事可出,出之;不可者,各厭其意,然後乃敢嘗酒食。諸公以故嚴重之,爭為用。邑中少年及旁近縣賢豪,夜半過門常十餘車,請得解客舍養之。

 

及徙豪富茂陵也,解家貧,不中訾,吏恐,不敢不徙。衛將軍為言:「郭解家貧不中徙。」上曰:「布衣權至使將軍為言,此其家不貧。」解家遂徙。諸公送者出千餘萬。軹人楊季主子為縣掾,舉徙解。解兄子斷楊掾頭。由此楊氏與郭氏為仇。

 

解入關,關中賢豪知與不知,聞其聲,爭交驩解。解為人短小,不飲酒,出未嘗有騎。已又殺楊季主。楊季主家上書,人又殺之闕下。上聞,乃下吏捕解。解亡,置其母家室夏陽,身至臨晉。臨晉籍少公素不知解,解冒,因求出關。籍少公已出解,解轉入太原,所過輒告主人家。吏逐之,跡至籍少公。少公自殺,口絕。久之,乃得解。窮治所犯,為解所殺,皆在赦前。軹有儒生侍使者坐,客譽郭解,生曰:「郭解專以奸犯公法,何謂賢!」解客聞,殺此生,斷其舌。吏以此責解,解實不知殺者。殺者亦竟絕,莫知為誰。吏奏解無罪。御史大夫公孫弘議曰:「解布衣為任俠行權,以睚眥殺人,解雖弗知,此罪甚於解殺之。當大逆無道。」遂族郭解翁伯。

 

自是之後,為俠者極眾,敖而無足數者。然關中長安樊仲子,槐裡趙王孫,長陵高公子,西河郭公仲,太原魯公孺,臨淮兒長卿,東陽田君孺,雖為俠而逡逡有退讓君子之風。至若北道姚氏,西道諸杜,南道仇景,東道趙他、羽公子,南陽趙調之徒,此盜跖居民間者耳,曷足道哉!此乃鄉者朱家之羞也。

 

太史公曰:吾視郭解,狀貌不及中人,言語不足采者。然天下無賢與不肖,知與不知,皆慕其聲,言俠者皆引以為名。諺曰:「人貌榮名,豈有既乎!」於戲,惜哉!

 

 

三、小感數語

 

樸按

為俠者,亦需有錢、有田產、有人脈,更要懂得識人。此外,能振助他人卻不求回報,自隱無名而已。朱家、郭解境遇之不同,不專是時代法治寬疏之別而已。史公於傳中云:

 

魯人皆以儒教,而朱家用俠聞。所藏活豪士以百數,其餘庸人不可勝言。然終不伐其能,歆其德,諸所嘗施,唯恐見之。振人不贍,先從貧賤始。家無餘財,衣不完采,食不重味,乘不過軥牛。專趨人之急,甚己之私。既陰脫季布將軍之阸,及布尊貴,終身不見也。

 

要而言之,本傳主眼全在「行雖不軌於正義,然其言必信,其行必果,已諾必誠,不愛其軀,赴士之阸困,既已存亡死生矣,而不矜其能,羞伐其德」這段話上,以朱家、郭解二人為主線,透過精闢論述與實際人事記載,點出游俠之上者、中者、下者之分。此為觀者需細細深思之處。

 

朱家「不伐其能」、不願顯名,其所施則唯恐他人知之,是「善行無轍跡」。最著之例,莫過於解季布之困窘後,當其顯貴之際,卻是「終身不見」。如是行為,在現代而言,想來是很不可思議的。此種「只賠不賺」的工作,連宗教團體都不幹了,可在兩千多年前的西漢民間,卻有朱家這等人做到了。朱家雖是魯人,卻不以儒術顯名,而是以其田產、投資為本,用來賑濟他人之急。事成之後,卻永不相見,亦不再聞問,此可為朱家能善終之根本。

 

再看郭解,雖亦以俠風顯著於世。其「為人短小,不飲酒,出未嘗有騎」,卻自喜為俠益甚。年輕時,是「藏命作奸,剽攻不休,鑄錢掘冢,不可勝數」,個性上「陰賊著於心,卒發於睚眥」。

 

郭解活動的資本,是少年衝動時,用鑄假錢、挖別人墳墓陪葬品累積來的。然郭解之個性,雖有其殘忍違法之處,但總觀其為人,亦是低調,唯獨好名而已。郭解個性上陰賊之處,正與其自喜為俠相呼應。既為俠,又豈可好名自喜?上述兩點或可為其日後遭遇族誅之因,朱家、郭解兩人行事之異,根本亦在此也。

 

陰賊,陰謀賊害之義也。傳中郭解往往看某人不順眼,便有不知名小弟或人士幫他動手(這算善解人意嗎)。如是所為,雖人非郭解所殺,但卻是因他而死。此點是朱家修為勝過郭解之處,初讀郭解因楊主掾之事而遭族誅,此中公孫弘所扮演的角色,當然有可議之處(曲解法令,阿諛武帝)。公孫弘之所為,不正是呼應「儒以文亂法」之語嗎?史公於此中,暗伏一諷刺之筆,誠然有味哉!然而,郭解之危機,卻亦是在平日處事中便已種下其因。

 

筆者以為太史公的〈游俠列傳〉,某種程度上,可以修正某些青少年在電影《艋舺》所獲得的錯誤印象。事實上,真正當大哥的,其實是很低調、慷慨而苦行的,既非動槍舞刀,也不是販毒賣淫、大搞高利貸,更不會貪圖金錢利益。

 

不信?試看每位游俠家裡,那個是真正有錢的?賺來的錢全都用去幫人活命解危去了。穿的是破爛補丁的丐幫服,騎乘的坐騎,用現代白話來說,是不知轉了幾手的福特天王星汽車(搞不好是十幾年以上的「豪邁125」)。吃的是路邊攤一碗二十五元的「滷肉飯」,絕不會去福華或晶華酒店吃大餐。故有前賢大家嘗謂游俠有墨者「磨頂放踵」之精神,只管付出犧牲,卻不求回報,此或可為俠之鐵律。

 

孔子「仁惟心安」之理於此傳中,透過朱家的為人處事,可謂透析極矣。俠如朱家,助他人贍急之後,不抱期待回饋之心,終身不相見;將如季布,惜死忍辱以就大謀,顯貴後亦不見朱家。此二人,靈犀默契,心安之妙,見於此中。

 

亦可說,真正的俠之定義,透過史公的筆,已然明白定義而出。若將〈游俠列傳〉的標準,放到今日所謂的幫派份子身上。試問,合格者能有幾人?如是,更不要提及校園霸凌的雙方,那種強凌弱、眾暴寡的盲目動機,更是下之遠矣。當然,霸凌現象存在已久,非獨今日有之。然則,其為文化上無耐心、不容忍、不願真正理解對方等因素作祟,故糾眾聚黨以行豪猾之事,不過是一個表面現象罷了。

 

寫到此處,又不禁想起蝙蝠俠和小丑了。如錢賓四先生說,西漢初年為俠者,多具有商人背景。蝙蝠俠布魯斯‧韋恩可謂是「朱家」型的俠,小丑則是「郭解」型的俠。前者錢多到屬不完,後者則是半毛錢都沒有(只好藏命做奸、剽竊不休)。兩人的對抗,除了人性理念的衝突外,或者也是俠的精神在現代電影作品中的延伸。

 

最後,樸以為:游俠者,上者朱家之境,中者郭解之境,然少見矣。至如下者,聚眾為勢、販毒凌弱、放高利貸及魚肉鄉民者,不可勝數,古今皆然矣。

 


[1] 挽軥的小牛。

[2] 〈季布欒布列傳〉:季布者,楚人也。為氣任俠,有名於楚。項籍使將兵,數窘漢王。及項羽滅,高祖購求布千金,敢有舍匿,罪及三族。季布匿濮陽周氏。周氏曰:「漢購將軍急,跡 且至臣家,將軍能聽臣,臣敢獻計;即不能,願先自剄。」季布許之。乃髡鉗季布,衣褐衣,置廣柳車中,並與其家僮數十人,之魯朱家所賣之。朱家心知是季布,乃買而置之田。誡其子曰:「田事聽此奴,必與同食。」朱家乃乘軺車之洛陽,見汝陰侯滕公。滕公留朱家飲數日。因謂滕公曰:「季布何大罪,而上求之急也?」滕公曰:「布數為項羽窘上,上怨之,故必欲得之。」朱家曰:「君視季布何如人也?」曰:「賢者也。」朱家曰:「臣各為其主用,季布為項籍用,職耳。項氏臣可盡誅邪?今上始得天下,獨以己之私怨求一人,何示天下之不廣也!且以季布之賢而漢求之急如此,此不北走胡即南走越耳。夫忌壯士以資敵國,此伍子胥所以鞭 荊平王之墓也。君何不從容為上言邪?」汝陰侯滕公心知朱家大俠,意季布匿其所,乃許曰:「諾。」待閒,果言如朱家指。上乃赦季布。當是時,諸公皆多季布能 摧剛為柔,朱家亦以此名聞當世。季布召見,謝,上拜為郎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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