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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下班回家偶見有感〉

 

 

前天在回家路上,不經意看到路邊有兩個男子,一人抱著一尊神像,另一人則捧著功德箱,沿著路邊店家要人捐功德金。那一瞬間,我聯想到的卻是某則新聞提到一位在家居士召妓,要應召女先誦經消災再辦事。

 

兩件事情看似沒有多大關連,卻不約而同地反映出台灣人的宗教觀。想在心裡,只覺得:「這是多麼荒唐的現象啊!」,看著神明被抱著,一戶接一戶「拜訪客戶」,請人捐功德金,再想那辦事前的誦經消災,不禁讓我質疑:宗教信仰被物化到如此程度,神明也好,佛陀菩薩也好,都被人類的私欲綁架了嗎?

 

召妓是個人的自由,性產業的存在本是無可厚非、見仁見智之事。沒人說在家居士就不能有性需求(君不見檯面下達官富人多少荒唐事),你要召妓是你個人的選擇,但請不要糟蹋蘊含佛陀思想的經典!你想辦事就辦事,干佛陀菩薩何事?

 

同樣的,抱著一尊神像,請人捐功德金,不代表有捐就有保佑。神明之存在,是指引人心向善的路標,不是某些人藉以斂財的工具。想賺錢?想來方法多的是,用不著綁架神明以遂行私欲!

 

那是否可以類推,今天我殺人放火、偷拐搶騙,事後在去廟裡或寺院,捐個功德金、誦經或燒香拜拜,一切就沒事了?物化的宗教,其一切根源不都在人類自身嗎?

 

這是篇小小感言,我亦無時間談太多,但是大家是否該想想,我們內心的安定與平靜,只是透過那些宗教儀軌或捐功德金,就能求得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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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毘沙門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