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美食文章捱告?寫還是不寫?〉


苦主格友的文章: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kiss19810610/article?mid=13381

某知名公司的聲明:

http://www.sanrio.com.tw/html/4_news/1_2_detail.php?ID=231

爭議店家的聲明:
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scott78995/32250672


今天在「噗浪」微網誌上,看見一則消息,大意是一位桃園中壢地區的上班族部落客,因喜愛某知名水餃造型的「卡通貓」,因而去一家以該卡通人物為佈景主題的餐廳用餐。據該苦主自述,他在文章中提到餐點不好吃、停車卷等問題之類的意見,使店家以為生意不佳是因為格友發言之累,憤而要向格友提告。


大致瞭解此中緣由後,個人以為,食物餐點好吃與否,原本就是很主觀的事,當中自有其分寸與界線。是故,消費者在評判好吃與否時,不妨參考一些作家,如舒國治先生等人的筆觸,以不惡意得罪他人為原則撰文(亦即要恰到好處,因為你不是米其林評鑑上的毒舌家)。


同時,籲請店家老闆,火氣別那麼大,有些消費程序或作業上的瑕疵,甚至是食物的鮮度與口感真有缺失時,也要不吝改進、不斷驅策自我,毋須動不動就祭出提告要脅,將部落客當仇人。需知,真正決生死、定勝負的神秘客,其實是無所不在、無孔不入,他們何時出入你的店裡仔細評斷過了,你都還不知道咧!走筆至此,個人以為,那家店其實也不怎樣,只是用卡通人物做噱頭,真材實料如何,恐有待商榷。只能說,資本主義還真無遠弗屆,令人心疲嘆氣。

 

看著那家店的照片,及參考過格友的「再修正描述」後,更深覺此實為台灣地區人心的另一面。說穿了,那家XX屋只是將市面上現成的東西,隨便拼湊剪貼一番,便放到檯面上來見人了。從那位格友的幾張照片裡,我看不到其中有什麼匠心獨具之處,比之於資本主義商業化手腕,更讓人覺得無奈與難受。雖然我也很討厭前者,但如果看過或感受過商業行銷的過程,都會有「光是為了要賺錢,就已經搞到殫精竭慮、人仰馬翻」了(不信,請看統一「7-11」的行銷手法),怎麼還有人是如此草率地亂搞?


思及此處,對於在那類店裡,有格友被恐嚇或是服務態度不佳之事,也就別太意外了。對那類「倉促成軍」、「只是隨意拼湊」的「隨意店家」,你又能期待什麼?還不如自家附近的路邊攤或普通飲食店,雖沒炫人奪目的裝潢,但至少是有一身真本事,炒得一手好飯菜!當客人的,吃也吃得爽快,價錢也便宜多了,對吧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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