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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在前面:這是投稿統一超商樂活徵文活動之第二篇文章。

上個月中時,平常習慣穿的鞋子終於要送修了。原因是它的氣墊大底已經破損嚴重,嚴重到水會滲進鞋內。考量到當初那雙鞋子是老婆買給我的,又當初購買時也不便宜,於是決定送修。

 

下了決定後,先從鞋櫃裡把當兵時的「破冬鞋」拿出來,以便鞋子送修期間使用。隔天下班後,愉快地將那雙穿慣的鞋子送修去。鞋店小姐禮貌地告訴我,可能要一個月。沒關係,我可以等。我說。然而,久久沒想到的問題來了,這段期間要頂著用的「破冬鞋」,是一雙新的陸軍迷彩靴,整雙靴子從頭硬到尾,不穿沒事,穿了之後,竟將腳踝磨破皮,每每走動之際,便覺疼痛不已,看起來好像跛腳似的。

 

可不管再怎麼難穿,也只得想法子處理了。所以那陣子,我只好在穿襪子前,先在腳踝破皮處貼上OK繃,保護傷口不再受到摩擦。同時,除非必要,否則不將靴子拉鍊拉上,以免又磨到傷口。就這樣撐了約兩週後,倒也覺得習慣了,傷口也逐漸結痂,靴子也逐漸變軟。

 

就這樣等等等等等,終於等到鞋子修好的電話通知。隔天,我迫不及待奔向鞋店取回那雙我平日早已習慣的感觸。不同於拿著消費卷買新鞋的人群,只有我是要來取回修好的舊鞋。當我在店內看到它被修好的樣子時,雖然換過新的大底,整理保養過後,看來有些不同,但它還是我的鞋子,依舊是我記憶裡的舒適感觸。那天回家時,我對著鞋子說:「你可讓我等好久了。」雖然鞋子沒回話,但我想它聽到了。當我將他暫放鞋櫃時,它以沈默的姿態告訴我:「我回來了!等著看吧!」

 

過了幾天,趁著新年伊始,我再次將那雙穿慣的鞋子穿上。穿著它,走在路上,雖沒有穿著新鞋的那種驕傲與威風,但我身上有的是步伐輕盈、踏實自在的舒適。就算少了氣墊,感觸有些不同,但我與地面的距離卻又更近了些。最棒的是,那種舒服到幾乎忘了鞋子穿在腳上的愉悅又回來了!真的!它(鞋子)回來了!

 

走在路上,看著我的鞋子,心中滿是感激與快樂,就差沒把它捧起來又親又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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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毘沙門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